網路行銷不是“網際網路黑社會”
 

網際網路在致力於消滅各種資訊不對稱,但在網際網路本身,又産生了大量的資訊不對稱。於是,很多網際網路人,尤其是西安這樣一些二線城市的網際網路人,這邊和北京上海甚至是國外進行著最新網際網路理念的對話,但轉過頭來,就尷尬的掉入另外一個話語體系。比如,網際網路行銷。本文是陜西網際網路圈中的一位“老人”為2013陜西網際網路大會應邀創作,與大家分享。

    原標題:為網路行銷正本清源

    作者:佚名

    2013年,針對網際網路的整治力度加大。在秦火火、立二拆四被捕之後,“網路推手”這個中性詞成了負面詞彙,進而,連“網路行銷”、“網路推廣”、“網路廣告”等詞也連帶遭殃,在目前某些主流媒體的語境裏,只要和網路沾邊的,都成了“負面”或者“貶義”的。

    這顯然不利於陜西乃至中國網際網路産業的發展,對整個IT産業也會産生潛在的負面心理暗示。因為工作的關係,和網路界、電信界、媒體界的人來往比較多,很多人都認為,現在非常有必要為“網路行銷”正本清源了。行內人一説就明白,但是對於不懂行的人,尤其是有可能投資網際網路、支援網際網路、為網際網路産業的發展埋單的人,非常有必要告訴他們—什麼樣的做法才是網路行銷。

    一、網路行銷不是收費刪帖

    前兩年,很多陜北地區富起來的老闆來西安考察項目,覺得網際網路領域有前途,於是二話不説,拿錢就扔。現在不同了,陜北地區的民間信貸資金鏈斷了,想投資網際網路的老闆們少了,偶爾有一兩個,還會問:“你這個項目做出來之後,會不會被政府關掉啊?”、“你這樣做不符合網路行銷的標準,×××説過,網路行銷應該是這樣的…”

    然後,老闆們會説:“比如收費刪帖、輿情維護,還有SEO,你們準備咋做啊?我想炒作一下我女兒,讓她成為省內各大媒體頭條,你們能不能做到啊?讓我女兒成為網路紅人,行不行?”

    很顯然,很多陜西地區的老闆們在某些公關公司、廣告公司以及“網際網路黑社會”的洗腦之下,把網路行銷的概念完全弄亂了。這樣的“網路行銷”,不被抓才怪!

    你如果耐心給老闆們解釋:“這不是網路行銷,網路行銷完全就不需要收費刪帖…”他還覺得你忽悠他。覺得你的話不可信,不得不佩服某些“網際網路黑社會”的布道者對這些潛在客戶進行的卓有成效的“洗腦”。老闆們都害怕出現負面,一旦出現負面,想到的都是一刪了之。簡單、粗暴、有效。看不見,心不煩。“網際網路黑公關”們迎合了老闆們的這個心理,推出了轟轟烈烈、紅遍大江內外的“刪帖服務”。2013年2月18日出版的《新世紀》週刊,報道了這個非常大的“刪帖利益鏈”,甚至出現了一邊發負面消息,一邊收取刪帖費、封口費的流氓企業。

    出現了負面資訊並不可怕,到處都是千篇一律的叫好聲,才是危險的。中國企業的公關意識較差,陜西企業尤其如此。事實上,每個負面資訊都是正面公關的好機會。和公眾維護好關係,就體現在這一次次的“糾錯”環節中。排除某些惡意的、由刪帖公司操縱的負面資訊之外,很多的負面消息都是因為企業或者政府部門確實是出了問題,本著“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”的原則,有誤會就解釋,有錯誤就糾正,負面資訊大都可以正面解決,相關的企業和政府部門會因此而加分。

    刪帖是最無能的表現,白白放棄了挽留客戶“民心”的機會,甚至進一步會激化矛盾。舉例如下:某公司A因為自己的産品生産線出現了問題,導致一批奶製品封裝不緊密。被投訴之後,不解決問題,而是找“刪帖公司”,刪帖公司幫A刪除之後,隨後又雇傭人手發了更多的投訴“封裝不緊密”的負面消息,導致A很鬱悶,我們明明已經解決這個問題了,為啥這類“投訴”還是源源不斷?A企業不僅白白花錢,還沒有收到準確的市場反饋,導致A企業的決策層無法根據真實數據做出正確的決策。

    二、網路行銷不是買賣隱私

    上周,Google開始實行新的廣告政策:默認允許Google利用用戶在G+中的頭像和評論資訊為搜索結果中的廣告內容進行推薦。這意味著很多人對某個産品或者事務的點評,將成為Google廣告的一部分。這是一個很棒的廣告行銷計劃,但是它並不是侵犯隱私的,你在淘寶中對某個産品的評價也會被商家拿來做“廣告內容”進行使用。

    今天的網際網路已經發展到了報紙、電視這些媒體永遠無法實現的高度,使用各種數據統計、分析工具,完全可以掌握某個人的的一舉一動,針對某個人進行非常精準的廣告推送,不是不可能,而且已經是網際網路廣告公司必備的技術。這並不是要售賣您的隱私,如果你不是snowden,您的那點隱私真不值錢,網路技術的優越性就在於這裡—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誰,我知道您需要什麼就可以了,然後推送您需要的東西給您。真正有價值的,是這套技術和操作模式,而不是你的隱私。

    並不是説不重視隱私的保護,手機號碼、身份證資訊、銀行卡資訊、出生資訊、家庭成員資訊,這些都是嚴格需要保密的。這牽扯到您的生命安全、財産安全和家庭成員的安全。有不少中國公司專門就幹收集這些隱私資訊的事情,然後兜售、販賣。目前比較時髦的做法是:使用手機APP直接監控你的每條短信、每次通話,偷偷收集你的通話頻次、短信內容以及聯繫人名單……這些陰暗公司收集的這套東西,在漢語中,有一個很精確的詞彙:“關係”。根據你的社會關係可以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—發短信廣告騷擾,這都是小兒科了,將你銀行卡裏的財産在你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洗劫一空,才是他們最想做的事兒。

    QQ的馬化騰為何那麼恨360的周鴻祎,就是因為周鴻祎的360曾經使用“準駭客”手段盜取QQ用戶的“關係”。2013年9月,騰訊市值超千億美元,1個騰訊=1個中國銀行=2.4個招行=3.9個茅臺=5.5個萬科=1個Facebook=1.4個eBay=2個百度=3個LinkedIn,能夠做這麼大,靠的就是“關係”。“關係”是一個人的核心隱私,騰訊控制了中國人的“網路關係”,才會有這麼大的價值,360試圖竊取用戶的關係數據,等於直接拿走了騰訊的家底,所以説,騰訊對隱私的處理是合法的,360則是違法的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很多人,尤其是某些不懂網際網路的而又有實力投資網際網路、為網際網路的發展埋單的老闆們,都覺得360挺牛的,他們只看到了表,沒看到裏。

    BAT(百度、阿裏、騰訊)是中國的網際網路三傑,百度的核心競爭力是搜索。搜索的核心競爭力也是“隱私”,百度知道你想知道什麼,百度可以根據你的需求給你定向推送廣告,這就是一個典型的“隱私應用”。阿裏也一樣,你老婆可能都不知道你每個月在服裝、食品、電子、傢具等領域的消費情況,但是阿裏知道。

    所以,我們應該把不同的“隱私”區分開,不要被某些“網際網路黑社會”給忽悠了。必須明確以下常識:首先,網路行銷不意味要“洩露隱私”、“收集隱私”(當然,有些隱私是不能收集的);其次,合情、合理、合法地利用“隱私賺錢”是天經地義的。你常去的理髮店裏的理髮師和你熟悉了,肯定知道你適合、你喜歡什麼樣的髮型,他利用他掌握的這些資訊為你提供更好的服務,難道不是皆大歡喜嗎?

    三、網路行銷不只是賣廣告

    網路行銷的一個誤區是把網路當成報紙、電視、廣播來賣。老闆們動不動就説:“你這咋比××報還貴?”、“×××報上做一天廣告,能有幾十個電話打給我,你呢?”、“電臺都比你們便宜…”

    在十年前,網際網路廣告還只能統計點擊數、展示數,那個時候如果有人這麼質問、懷疑,還是可以理解的。現在是2013年了,如果還有人這麼問,只能説明他對網際網路的了解太少了。可惜的是,在陜西地區,這樣的老闆,還真不少。

    網路行銷天然就是一個整合行銷,整合了文字、圖片、視頻等形式,橫跨電腦、手機、平板等各種終端。網路行銷的操作手段更是多樣化,一個圖標,一句話,甚至一個關鍵字,都可以成為行銷元素。如果把網路行銷做成了報紙平面廣告,勢必是把網際網路能提供的服務矮化、能産生的價值貶值。

    2013年,在陜西本地有很多企業都縮減了報紙、電視廣告的投放,之前花10多萬,在報紙上做一版廣告,帶來的電話才十幾個。在網上做一次微博推廣,費用也就幾千元,電話都能上百!這些活生生的案例已經在陜西發生了。越來越多的資金流向了網際網路,那麼陜西的網際網路業者要做好接納這些客戶的準備,要讓客戶知道,網際網路是一個工具,不只是媒體,網際網路是一種資訊服務,不只是廣告。

    把網際網路當成報紙來“使喚”,會製造出來很多“資訊污染”,好像廣告發得越多越好,覆蓋的網站越多越好,曝光數、閱讀數、評論數、轉發數越高越好,在網際網路裏,這些數字都是可以“做出來”的,未必是真的。網路行銷做得好不好,要看客戶轉化率,比如你曝光了1000次,只産生了1個交易,而別人曝光了100次,産生了10個交易,你的轉化率是千分之一,別人的轉化率是百分之十,是你的一百倍。如果按次計費,你要花一千元,別人只花一百元,投入是你的十分之一,效果是你的十倍!你哭了麼?

    資訊服務的價值就體現在這裡,在網際網路領域,針對客戶的需求分析、數據挖據都是看不見的,但是卻是可以為客戶節省真金白銀,幫客戶産生真金白銀的。很多陜西地區的老闆們都意識不到這一點,如果意識到了這點,陜西地區的網際網路市場要好做得多了。

    四、網路行銷不是網際網路黑社會

    最後,再次強調一下“網際網路黑社會”、“黑公關”們已經嚴重危害了整個網際網路從業者的口碑和聲譽,將一個高技術含量的、低投入高産出的“網路行銷”污名化了。

    除了上面提到的“刪帖公關”、“買賣隱私”等行為,網際網路黑社會們最常用的手段還有以下幾種:

    1.付費發佈競業對手的負面資訊;

    2.使用作弊手段,製造虛假流量;

    3.雇傭水軍製造虛假輿情資訊;

    4.攻擊性話題炒作,比如“用××手機的人都是弱智嗎?”;

    5.煽動性宣傳,比如“是中國人就不要買××××”;

    6.偷換概念的虛假宣傳,比如“cookies有毒”、“WIFI信號影響男人生育你能力”等;

    7.和政府機構綁架在一起的不實宣傳,比如“本産品經過××××認證為中國最好的××××”

    結語:

    網際網路不是媒體終結者,相反,隨著技術的進步、網路的發展,網際網路將會成為一個全平臺的資訊載體。越早轉型為網際網路資訊平臺的人,就會越早從中受益,反之,將會被無情的淘汰。這是一個規律,已經從美國開始一步步向全球蔓延,無人能夠阻止這個潮流,除非讓中國人重回沒有網際網路的時代,這已經不太可能。

    因為種種原因,比如廣告公司急功近利,比如老闆們不懂網路行銷,這種“資訊不對稱”所造成的“網路行銷”污名化傾向,終將隨著“合法、合情、合理”的正規“網路行銷”的發展而被終結。

    不只是網際網路産業,每個産業發展到最後,最終的勝利者,都是正規的、遵循規則和價值規律的競爭者。

出處:http://big5.taiwan.cn/gate/big5/travel.taiwan.cn/list/201310/t20131027_510343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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